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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業務

進口外匯業務
進口開狀
服務對象

依法登記經營進口業務之生產廠商或貿易商及非以進口為常業者。
承做方式
1. 額度:預期開狀次數頻繁者,得申請額度。
2. 逐筆:非以進口為常業者,則以逐筆申請。
開狀種類
1. 即期信用狀
2. 遠期信用狀
所需文件
1. 開發信用狀申請書
2. 估價單(PROFORMA INVOICE)或其他交易憑證
3. 經簽證有效之輸入許可證第3聯(進口之貨品屬免簽證者,免提示)
4. 保險單據正本及保險費收據副本(信用狀價格條款為CIF、CIP或信用狀上有要求提示保險單據者免提示)
5. 其他本行營業單位另有要求之單證

進口託收
服務對象
1. 與本行建立存款往來關係之客戶
託收種類
1. 付款交單(D/P)
2. 遠期付款交單(D/P -- DAYS)
3. 承兌交單(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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