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認識卡片 |
 |
|
|
服務與優惠 | | |  簽帳消費 | | ‧ | 無論國內外,您只要在貼有與您信用卡相同標誌的特約商店就可以持卡簽帳消費。 | | ‧ | 請將信用卡交予服務人員(勿離開您的視線範圍)為您刷卡並取得授權。 | | ‧ | 簽帳單核對無誤後,請在簽名處簽上與您信用卡背面簽樣相同之簽名,並取回卡片及簽帳單收執聯。 | | ‧ | 未填妥金額或空白之簽帳單請勿隨意簽字;簽帳單因錯誤需要重寫或取消交易時,請務必注意每聯都 逐一更正或確實撕毀。 | | ‧ | 請保留簽帳單收執聯,以便與本行所寄信用卡交易明細暨繳款通知書核對。 | | ‧ | 基於保護您的權益,本行信用卡有每日最高消費金額及消 費次數的限制,若您刷卡消費超過每日限額或限次時,請告知特約商店逕電洽其所屬收單機構辦理人工授權。 | |  郵購或電話購物 | | ‧ | 僅需提供您的卡號、卡片有效期限、姓名、地址等資料,並請保留訂購單或相關文件影本以便對帳。 | | ‧ | 國外郵購貨品,若因郵寄尚未收到貨品而信用卡交易明細暨繳款通知書卻已出現費用時,請先向郵購公司查詢送貨情形,若確定未曾簽收貨品,可洽請發卡單位處理。 | |  購物退回 | | ‧ | 當您需要退貨時,請向特約商店索取退款單收執聯作為證明。 (惟退貨交易所產生之外幣匯差,仍需由您負擔) | |  旅館訂房及退房 | | ‧ | 您可提供您的商務卡卡號向旅館預訂房間,並請要求給予「訂房確認碼」(Reservation Concellation)以便住房時核對。 | | ‧ | 結帳時請旅館服務人員結清冰箱飲料等消費,以免日後補收;若您臨時取消信用卡結帳,請記得索回原先住進旅館時即預刷的空白簽帳單並撕毀作廢。(註:一般住宿旅館時,旅館人員都會要求先刷一張空白簽帳單,退房結帳時,再於空白簽帳單上填寫金額請您簽名確認) | |  訂機位及更改航程 | | ‧ | 您可提供您的信用卡卡號作為預訂機位證明,若需取消或變更行程,請向航空公司索取退款證明,以免日後糾紛。 | |  租車 | | ‧ | 租車時,租車公司人員要求出示信用卡,並刷卡預先收取租車費用;當您還車時,務必索取消費明細,並確認金額,租車公司人員會在消費明細單上簽名,證明車已交還公司。 | |  退稅 | | ‧ | 若您消費的商店於該地區或國家有稅金優惠,請保留特約商店所開立之退稅證明(Credit Voucher),並問明退稅的規定及方法。 | |  國外緊急服務 | | ‧ | 緊急替代卡:您於國外不慎遺失信用卡時,若急需替代卡,請於通報掛失同時表明需要「緊急替代卡」,信用卡組織會馬上為您服務;惟該卡僅供一般消費使用,無法於自動櫃員機預借現金或撥打電話,其有效期限製定於卡片上,回國後請即截斷並向發卡單位換發新卡。 | | ‧ | 緊急預借現金:您於國外不慎遺失信用卡時,若急需現金,請於通報掛失同時表明需要「緊急現金」,最高為US$5,000,您可與緊急替代卡同時申請,信用卡組織將會專人為您服務。 | |  電話語音轉帳繳納各項費用及稅款 | 【請撥TEL:412-6666 或412-1111(六碼電話地區為41-6666或41-1111)】 | | | | ‧ | 交通違規罰鍰:請轉168#(操作說明詳閱附件 ) | | ‧ | 汽車燃料使用費:請轉169# | | ‧ | 電信資費:請轉899#,適用於中華電信公司之電話、呼叫器、行動電話、無線電叫人資訊廣播、國際電話信用卡、國際電話經濟卡、HINET及智慧型網路業務等費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