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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商店 |
| 分期特店 |
分期期數與門檻 |
活動期間 |

京華城 |
分期期數:3期,詳細內容請依門市現場告示辦理 |
即日起~2008/12/31 |

環球購物中心 |
分期期數:3、6、12或24期,詳細內容請依門市現場告示辦理 |
即日起~2008/12/31 |
| 信用卡分期付款注意事項 | 1.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透過本行及特約商店共同指定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分期付款作業機制完成,由本行一次將商品總金額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 2.有關信用卡分期付款之商品及其價格、分期期數、手續費、分期付款優惠及分期付款單筆刷卡金額之下限等,悉依本行及特約商店公告為準,持卡人應先洽詢各店瞭解。 3.本行於分期付款交易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非商品之進口、出賣或經銷人,與特約商店間亦無代理、合夥或保證關係,不介入分期交易之買賣服務、商品保證、交易糾紛、退貨處理等問題,相關出退貨、服務及差價退款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出售人解除契約者,持卡人應洽特約商店解決。如仍無法解決,始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4.本行保留對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分期交易購買商品最終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持卡人辦理分期付款後不得要求更改分期付款金額、期數。倘在分期付款期間內發生停卡、不續卡、欠款或其他信用貶落之情事,則持卡人須一次付清所有剩餘未還之分期款項,不得再享有分期付款之優惠。 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規定辦理,本行保留隨時變更或終止以上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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