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為確保您的權益,避免您的信用卡在郵遞過程中被冒領冒用,您的卡片(含新卡、換卡、補發卡)必須先經過開卡程序驗證您的個人資料後方能啟用: |
| ▽ | 信用卡開卡 |
| | ▼語音服務: | 請依照依額度通知書或卡片上的貼紙內容順序執行。 |
| | ※開卡專線: | 區域碼412-1111或412-6666 【六碼地區為411-111或41-6666】。 |
| | ▼人工開卡: | 請撥本行客服專線02-23577171或0800-01-7171。 |
| ▽ | 得利Combo晶片卡 |
| | ▼金融卡開卡: | 親領卡片的客戶可選擇臨櫃開卡或於ATM自己執行開卡。 |
| | ▼信用卡開卡: | 與一般信用卡相同可選擇語音或人工方式開卡。 |
| ‧ | 請您務必於收到卡片,核對您的基本資料無誤後,立即使用原子筆或油性簽字筆於卡片背面簽名欄上簽名。 |
| ‧ | 請妥善保管您的卡片,避免刮傷背面磁條或接近磁場(如微波爐、電冰箱、電磁爐、馬達)及高溫場所。 |
| ‧ | 卡片限本人在有效期間內使用,不得讓與、轉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將信用卡占有轉讓予第三人或交其使用。 |
| ‧ | 卡片若有毀損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時,請洽本行發卡單位辨理,本行將儘速您重製新卡及密碼。 |
| ‧ | 使用自動化設備預借現金或進行其他交易,就其交易密碼或其他辨識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應予保密,不得告知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