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簡介
貸款額度
- 週轉性支出:最高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惟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
- 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8成內核貸。
貸款期限
- 短期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1年。
- 中期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5年(寬限期1年)。
- 資本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7 年(寬限期2年)。
受災事業適用範圍、利率、擔保條件及申貸期限如下
- 適用範圍:遭受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之災害者,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本行調查屬實者。
- 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計息。
- 擔保條件:必要時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免收取保證手續費)。
- 申貸期限:企業於遭受災害之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本行並未與代辦業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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