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簡介
借款用途
購置自用住宅。
適用對象
借款人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以上,申貸時未滿50歲,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貸款額度
一般戶: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
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之新婚家庭:最高新臺幣1,200萬元。
育有未成年子女之育兒家庭(含提供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者):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
貸款利率
一段式機動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下稱郵儲機動利率,簡稱I,目前為1.720%)固定加0.555%(目前為2.275%)機動計息。
為配合政府政策,減輕民眾購屋成家之負擔,本貸款利率按調整後之郵儲機動利率加原固定加碼計息,自撥貸日起基準利率減少調升0.125%,撥貸日起算3年內,由行政院補貼0.375%,3年屆滿次日起(以下均稱期滿後)第1年,行政院補貼0.25%;期滿後第2年,行政院補貼0.125%;期滿後第3年,基準利率減少調升0.125%。期滿後第4年起回復原貸款利率。
前款利息優惠,轉貸之借款人及新婚家庭增加之貸款額度於婚姻關係消滅(配偶死亡者除外)當日起不適用之。
前款利息優惠,轉貸之借款人及新婚家庭增加之貸款額度於婚姻關係消滅(配偶死亡者除外)當日起不適用之。
貸款期限與還款方式
最長4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且借款人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限,合計不得逾80。
- 本行保留核貸與否、金額、期限及調整授信利率之權利。
- 本行並未與代辦業者合作,如有貸款需求,請逕洽鄰近分行或客服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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