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災區信用卡債務展延
2024/04/18
適用對象
金融協助
受理期限
檢附文件
申請方式
113年4月3日花蓮地震之受災戶。
金融協助
- 受災戶信用卡掛失,免收手續費。
- 提供下列債務展延:
- 花蓮縣、新北市、臺北市及桃園市部分行政區受災民眾:本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之利息、違約金免予計收。
- 其餘地區受災民眾:本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之利息減半、違約金免予計收。
註:上述部分行政區區域詳如行政院最新公告。
受理期限
自受災日起算一年屆止。
檢附文件
受災居民應檢具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致電本行客服中心0800-01-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