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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

智慧財產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本行積極強化資訊基礎工程建設,厚植數位轉型能力,並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累積智慧財產權能量,以支應本行未來發展。


  • 本行自109年起開始推動智慧財產權管理計畫,並定期每年第4季向董事會報告,114年度已於114年12月17日完成。本行致力金融科技創新,除整合各部門資源,鼓勵員工積極創新外,並擬訂結合公司營運目標之智慧財產權計畫,重視客戶金融服務體驗及滿意度,進而提升銀行產品價值及獲利能力,同時保障營業袐密及研發成果,累積智慧財產權能量,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TIPS)並訂定智慧財產相關管理辦法,以提升銀行競爭力。
    • 專利管理:本行配合各項技術研發進行專利佈局,除了對專利提案人給予鼓勵外,並列入員工績效考核之參考,以刺激各項專利提案,同時聘任外部專利法律事務所協助審核,提出智慧財產權案件申請規劃,並積極落地實行,相關專利主要用於大數據分析、金融憑證、自動化服務等,在研發過程中也會委託外部專利事務所進行專利檢索,以規劃專利佈局,降低銀行侵權風險。
    • 營業秘密管理:為加強營業秘密管理,本行工作規則及行員就職約定書規定如下:
      • 對於本行業務機密及客戶資料應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洩漏。
      • 因職務關係所獲悉或持有之未公開資訊、業務機密及客戶資料,願恪遵保密義務,無論執行職務及異動或離職後均不得違法使用,如有違反致公司蒙受損失,願受公司解僱及負賠償責任。
      • 在任職期間內,基於職務或與業務有關,單獨或共同研究發展或創作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營業秘密)均為公司所有,並承諾在任職期間所從事之一切創作,均係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冒他人之創作,且不得自行或透過他人使用盜版軟體,或未經同意擅自盜拷軟體於公司之電腦內,如因此侵犯他人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致公司遭第三人司法控訴或警告所生之一切損害及任何支出,願負賠償責任。
    • 商標及著作權:
      • 每年定期盤點商標登記之展期期限,委請商標事務所或自行辦理展期。
      • 配合本行業務行銷及廣告需要,持續優化本行CIS商標,提升企業形象。
      • 本行嚴格要求遵守他人之商標、著作權,避免使用侵害他人權利之相關著作,並不定期向同仁宣導、建立正確的版權意識。

本行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

  • 截至114年12月31日本行智慧財產權成果如下:
    i.  114年共新增30件專利權,其中包含:
        (i)  發明專利:已核准11件。
        (ii) 新型專利:已核准19件。
    ii. 累計本行共取得104件專利權,其中包含:
        (i)  發明專利:已核准36件。
        (ii) 新型專利:已核准68件。
    iii.商標權:本行目前登記在案(具專用期限)商標共59個,其中包含:
        (i)  本行企業識別CI、HiBank及BOBE設計圖,共計13項。
        (ii) Hokii福企鵝共計46項。
b.本行重視智慧財產權,已於113年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並取得TIPS A級商標認證(驗證有效日為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強化本行智慧財產制度之健全及全面性,本行定期檢視內外部環境,辨識智慧財產管理之風險與機會,並分析主要利害關係人,作為制度精進與永續經營之依據,已分別於114年3月31日及8月12日召開本行114年第1及第2次智慧財產管理審查會議,依智慧財產利害關係人與內外部風險或機會議題完成114年度本行智慧財產管理政策與目標檢視,並將其會議紀錄陳報最高管理階層(由本行總經理擔任)後,函頒全行各單位,相關說明如下
i.「取得公司治理評鑑之加分」屬於內部及外部機會議題,利害關係人分別為最高管理階層及外部驗證單位,並訂定落實及優化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之政策及通過TIPS A級商標再驗證之目標。ii.「落實智財管理制度」及「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屬於內部風險議題,利害關係人為員工,並訂定提升智財保護認知之政策及落實TIPS系統優化商標管理制度、建立專利管理制度、舉辦智財相關教育訓練之目標。iii.「保密義務」屬於外部風險議題,利害關係人為合作廠商,並訂定強化機密管控之政策及強化機密文件分級管控機制之iv.「品牌認知」屬於外部機會議題,利害關係人為客戶並訂定建構數位品牌溝通力之政策及每年至少檢視商標清冊一次,確認商標使用狀況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