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介紹
受理對象
- 境外個人。
- 大陸臺商。
- 海外臺商。
- 其他第三地境外法人。
-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及其在第三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服務項目
- 人民幣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業務。
- 人民幣匯兌業務(包括人民幣與其他外幣之兌換、人民幣匯出匯款、人民幣匯入匯款等業務)。
- 人民幣進口/出口業務。
- 人民幣授信業務。
- 本行OBU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各項人民幣業務。
想了解更多OBU人民幣業務嗎?
歡迎至臨近分行辦理,將由專員為您服務。
注意事項
- OBU客戶辦理人民幣業務,應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及其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OBU人民幣交易,倘資金未涉及進/出大陸地區者,比照OBU人民幣以外之其他幣別作業方式辦理,如涉及人民幣資金進出大陸地區者,應符合大陸地區有關人民幣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