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營運
「氣候變遷」問卷獲評B級 「供應鏈議合評價」獲評B級


- 「氣候變遷」問卷經碳揭露專案 (CDP) 獲評B級
- 「供應鏈議合評價」經碳揭露專案 (CDP) 獲評B級
臺灣企銀自2018年起開始進行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並取得第三方查驗,2018年~2020年初期盤查總行大樓,為掌握全行排碳情形,盤查範疇自2022年延伸至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孫公司進行全面盤點,從歷年溫室氣體盤查資料中發現,營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主要來源為外購電力。因此透過各單位用電情形,全面盤點老舊耗能設備,逐年計劃性地執行老舊空調設備汰換,以提升用電效率,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一及類別二為9,872.7487 公噸CO2e,較2020 年基準年共減少30.49%,達成2024年度減碳目標。
為支持國家氣候變遷因應法之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本行於2024年3月通過SBT減碳目標審核,以2020年為基準年,溫室氣體盤查類別一及類別二採絕對減量方法,目標年2030年減碳42%。
短期目標:2024年相較前1年(2023年)減碳4.2%。
中期目標:2030年度相較基準年(2020年)減碳42%,截至2024年累積減碳30.49%。
長期目標:依據2030年減碳成果,滾動調整減碳目標。
| 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盤查範疇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類別一 |
1,173.5928 |
1,155.2012 |
1,200.6386 |
類別二 |
- |
10,428.8174 |
8,672.1101 |
類別一及類別二 排碳量合計 |
1,173.5928 |
11,584.0186 |
9,872.7487 |
排放強度 (公噸CO2e / 淨收益百萬NTD) |
- |
0.363 |
0.289 |
類別三 |
34.4548 |
44.7022 |
1,726.5843 |
類別四 |
2,557.6442 |
2,873.5193 |
2,497.1954 |
類別五 |
尚未進行盤查 |
尚未進行盤查 |
167.6899 |
臺灣企銀為朝2050 年淨零邁進,以2023 年為基準年,短期2024 年~2025 年再生能源使用目標,占全行溫室氣體排放類別二之5%,中期2026 年~2030 年再生
能源使用目標,占全行溫室氣體排放類別二之6%~15%。
臺灣企銀全面盤點整棟自有行舍大樓,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可阻擋陽光照射大樓頂部達降溫效果,其發電供分行自行使用,目前臺灣企銀計有民雄、臺南、
興中及學甲及桃園分行等5 處,其設置容量共達129.925KW,預估年發電量共約15.9 萬度,未來將持續增設自發自用太陽能分行,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
| 年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發電量(度) |
3 |
58 |
82 |
|
再生能源電能轉供量(仟度) |
- |
- |
556 |
2266 |
合計(仟度) |
58 |
82 |
634 |
2399 |
電力排放係數(公斤CO2e/度) |
0.502 |
0.509 |
0.495 |
0.474 |
減碳量(公噸CO2e) |
29.12 |
41.74 |
313.83 |
1,137.13 |
註:1.「電力排碳係數」係依據經濟部能源局各年度公告標準。2.2024 年本行於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之再生能源憑證張數為2,399 張,合計239.90 萬度,包括自發自用太陽能及採購再生能源,作為本行再生能源減碳執行策略。
為降低公務運輸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從各項營運面著手,設有公用悠遊卡制度,鼓勵同仁外出洽公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公務車之租賃全面以具環保標章之車
輛為準。2023年將已屆報廢年限之傳統燃油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共43台,2024 年汰換18台,未來公務機車均逐步汰換為電動機車。
| 項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商務旅行排碳 |
10.3532 |
34.4548 |
44.7022 |
55.263 |
涵蓋範圍百分比 (%) |
85% |
85% |
85% |
85% |
因應氣候變遷及全球升溫議題,臺灣企銀在廢棄物管理方面,以2023 年為基準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74.1324 公噸CO2e,每年減量比例滾動式調整,以0.5% 為原則,至2030 年至少減量3.5%,將垃圾分類統計至全行各單位,依照一般垃圾、廚餘、紙類、塑膠類、廢鐵/ 鋁、玻璃、廢電池及廢燈管,進行分類。另外鼓勵同仁購買飲料及外食時,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以減少一次性餐具之使用;總行大樓辦公室移除個人座位旁之垃圾桶,員工餐廳提供重複性可清洗餐具供同仁使用,由同仁夾取合適份量鼓勵惜食,且每月15 日及25 日為無肉日,全員共同朝減廢努力;2024 年通過「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查證類別四廢棄物處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為77.8136 公噸CO2e。
為減少行舍營繕工程廢棄物,瞭解行舍裝修施工之碳排放量及研擬可行減碳方案,本行除於工程設計階段,考量行舍環境,採用綠建材、節能及省水等產品,亦與承攬廠商議合,要求施工中應分類可回收之工程廢料( 如木料、鋼材及鐵件等),集中回收使用過之塑膠瓶,送合格廠商運棄或再利用,另試辦裝修工程碳盤查,送學術單位辦理低碳建築施工認證及查核碳排放數據,以做後續工程設計規劃使用,朝行舍裝修工程減廢及響應政府淨零建築目標邁進。
| 項目\年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盤查範疇 |
總行大樓 |
總行大樓 |
國內全部據點 |
國內全部據點 |
一般廢棄物 |
103.80 |
83.30 |
218.42 |
228.86 |
回收再利用 |
64.48 |
48.78 |
129.63 |
139.17 |
焚化 |
36.73 |
33.03 |
85.75 |
83.71 |
衛生掩埋 |
2.59 |
1.49 |
3.04 |
5.98 |
本行內部碳定價係依據歷年空調主機及照明設備採購金額、採購前後減碳量資訊,並參酌政府法規、產業特性及同業執行情形等因素,於2023年8月核定內部碳定價為300元/公噸CO2e(採影子價格)。
執行內部碳定價之目標及效益
1. 因應臺灣「2050 淨零排放路徑」。
2. 達成本行通過科學基礎SBTi 減碳目標,目標年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及二較基準年減碳42%。
3. 執行效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動低碳投資、符合能源與環保相關法規及引導供應商減碳。
執行內部碳定價之行動方案
本行設定內部碳定價為300 元/ 公噸CO2e(採影子價格),主要針對耗能設備採購及自身營運減碳,執行情形如下:
1. 耗能設備採購作業:針對用電量占比前2 名之空調及照明設備為優先導入項目,採購前逐案評估設備使用期限、計算採購前後之碳排放量、採購金額及內部排碳價格等因素,進行投資效益分析,優先採購具環保及減碳效益之產品。
2. 自身營運減碳:辦理分行夏季節電競賽與營業績效連結,依據本行SBTi 之年減碳目標4.2%,分配予營業單位共同節電減碳,提供獎勵與行政扣分,依據內部排碳價格,評估內部碳費對營業單位績效之影響,建立收取內部碳費機制之參考。
| 項目\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盤查範疇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國內全部據點、海外分行及子公司 |
總用水量 |
168,150 |
163,207 |
117,857 |
涵蓋範圍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