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金融
臺灣企銀肩負中小企業融資與輔導,以穩固臺灣中小企業根基,因應經濟環境變動的衝擊。臺灣企銀提供放款、透支、貼現、保證、承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服務,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政府政策。針對企業需求,本行提供多元化專案輔導貸款,同時落實執行企業社會責任。除了將申貸企業環保責任履行納入授信評估考量因素外,本行亦推出多項節能環保相關貸款,以低利貸款推廣民營事業使用再生能源、節約能源、污染防治等設備。
臺灣企銀長期深耕永續,訂定責任授信及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排除承作非法或爭議性產業,將ESG風險評估融入企業投融資評估決策,另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之浪潮,並強化氣候變遷風險的韌性暨發揮對產業永續發展之影響力,董事會通過不再新增承作「開採煤礦相關企業投融資」、「興建燃煤電廠專案融資及投資」、「非常規油氣專案融資及投資」之承諾(資金用途屬減碳轉型除外),從上而下建立全行淨零轉型的氣候使命,以期成為國家「2050淨零排放」之助力。
減碳已成為企業不可迴避的重要議題,臺灣企銀將持續強化氣候變遷治理能力及響應國際淨零議題,並簽署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建立集團投融資對象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機制,逐步將氣候風險管理融入業務流程,期許成為淨零排放推手,採取具體減碳行動,透過與投融資對象議合,協助企業永續轉型。
邁向2050淨零排放,臺灣企銀持續致力於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協助企業轉型並提升對轉型之認知與共識,同時攜手員工、客戶及供應商,共同朝永續願景努力。
*開採煤礦相關企業包含與煤炭相關的基礎設施可能包括用於運輸煤炭的鐵路線和火車、船舶和駁船、管道、煤炭碼頭、煤炭運輸公司和煤炭加工廠等。
*非常規油氣包含油砂、頁岩油氣、極地油氣、由非常規化石燃料提煉之液態天然氣、深海油氣等。
本行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相關議題納入投資交易決策過程,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依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之指導方針,並依本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訂定「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本行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相關新聞、財務表現、環境保護作為、社會責任、勞工權益及公司治理等議題,透過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與被投資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等經營階層對話及互動等方式,發揮機構投資人的影響力。
註:投資係指「主動投資」(包含股權及固定收益債券),另就本行之「被動投資」及「第三方管理投資」部位之收益佔比皆低於5%。
為落實責任投資,先排除禁止投資之產業、企業或經濟活動,並依據風險評估流程將ESG面向納入投資分析及決策制定過程,對於依「投資ESG風險評估表」鑑別為ESG高風險之投資對象採行管控、降低或預防之因應對策。
(註)屬本行認定之永續發展企業標準,得優先以較簡便流程辦理投資,舉例如下(依不同資產型態):
1.股權投資部分,入選DJSI指數、臺灣企業永續獎、MSCI ESG評比或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達本行所訂標準者。
2.固定收益債券部分,入選DJSI指數或Bloomberg ESG Score、Bloomber ESG Disclosure Score達本行所訂標準者。
- 禁止承作產業:政府法令明文規定禁止或有害環境永續、危害人體健康及社會安全之產業或經濟活動。
- 高實體風險企業:進行ESG風險程度評估,三面向(環境、社會及治理)合計共11項負面資訊檢核(註),符合6項以上,為高風險。
- 高敏感性產業:從事礦業、土石開採、野生動物皮革及毛皮整治、皮草買賣等營業活動或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仍未改善者。
- 高汙染耗能產業:臺灣企銀將石化業、塑(橡)膠及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紡織服務業、運輸及倉儲業,以及木竹紙製品與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等產業定義為「高汙染/耗能產業」。
- 例外管理:當授信戶是屬高敏感性產業,或高實體風險企業,原屬於營業單位經理權限之授信案,改由區營運處審查;當授信戶是屬高汙染耗能產業且逾本行「高汙染/耗能產業」限額時,依本行授信信用風險限額控管作業程序進行例外管理。
- 議合:透過多元方式與授信戶溝通互動,引導授信戶對於ESG風險、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相關議題重視,並且推廣ESG綠能永續專案貸款,提升客戶與本行之契機;如發現授信戶涉及ESG相關負面影響之情事,建議或引導企業改善並落實ESG精神,其履行情形作為後續授信時之參酌。
註:11項負面資訊檢核包含:
- 環境面檢核要件:因環保遭受裁罰處分或負面消息或訴訟。
- 社會面檢核要件:影響企業形象之重大人權事件、違反勞動法令情事或負面消息。
- 治理面檢核要件: 法律涉訟、非法政治獻金或洗錢等事件。
為落實永續金融發展,引領企業重視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並強化本行因應環境、社會及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風險之管理,本行已於2022年9月16日簽署加入赤道原則協會(Equator Principles Association),並依循赤道原則協會所頒布之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建立授信案件徵審流程,訂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赤道原則授信作業要點」。本行赤道原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赤道原則,授信案件受理時,應填製「赤道原則適用性檢核表」,並透過營業單位經理檢核,以確認是否適用赤道原則規範。身為臺灣唯一中小企業專業銀行,臺灣企銀積極輔導國內企業與國際倡議接軌,除辦理「綠能永續專案貸款」、「機器設備升級貸款」及「低碳永續家園專案貸款信用保證」等專案,協助企業減緩及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的能力,並推出「ESG永續發展貸款優惠措施」,支持主動落實ESG的企業,提供貸款優惠利率,亦積極參與永續指數連結貸款之聯合授信案,將資金投入綠色產業,引導企業重視永續議題,共同推動永續發展。加入赤道原則協會,是臺灣企銀的重要里程碑,臺灣企銀將繼續發揮金融影響力,運用金融專業服務帶領中小企業夥伴及整體產業進行低碳轉型,提升產業韌性,為社會帶來永續轉型的正面價值。
為使各單位熟悉赤道原則相關機制與新增表單,臺灣企銀於2022、2023年間委請外部顧問針對環境社會風險小組及各營業單位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並提供教育訓練教材,深化同仁對於環境社會風險的認知,以全面落實赤道原則政策執行。赤道原則協會網站https://equator-principles.com/
赤道原則專案融資案件徵授信流程
專案融資諮詢服務
專案融資諮詢服務總案件數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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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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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 | 0 |
基礎建設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能源 | 0 |
其他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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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亞太地區 | 0 |
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
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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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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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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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獨立第三方機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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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 0 | 0 | - |
不適用 | 0 | 0 | - |
專案融資
專案融資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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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1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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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1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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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1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獨立第三方機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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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 0 | 0 | - |
不適用 | 0 | 0 | - |
金額新臺幣7.53億元。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專案融資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專案融資 (專案融資)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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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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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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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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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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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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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風險等級:
- A級,屬高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有潛在重大不利或涉及多樣的、不可逆的或前所未有的影響。
- B級,屬中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可能造成不利的程度有限,影響局限於特定地點,且可藉減緩措施降低或免除衝擊。
- C級,屬低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社會和環境影響輕微或無影響。若位處工業區之案件,得逕屬C級風險等級。依本行徵授信規定辦理。
赤道原則案件概況 (報告期間:民國111年09月16日~112年12月31日)
專案融資諮詢服務
專案融資諮詢服務總案件數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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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
採礦 | 0 |
基礎建設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能源 | 0 |
其他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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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亞太地區 | 0 |
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
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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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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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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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獨立第三方機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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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 0 | 0 | - |
不適用 | 0 | 0 | - |
專案融資
專案融資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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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1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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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1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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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1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獨立第三方機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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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 0 | 0 | - |
不適用 | 0 | 0 | - |
金額新臺幣7.53億元。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專案融資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專案融資 (專案融資)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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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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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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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
專案相關再融資/收購融資(用於專案之公司貸款)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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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產業別 | |||
採礦 | 0 | 0 | 0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能源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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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 0 | 0 | 0 |
歐洲、中東與非洲 | 0 | 0 | 0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適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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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風險等級:
- A級,屬高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有潛在重大不利或涉及多樣的、不可逆的或前所未有的影響。
- B級,屬中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可能造成不利的程度有限,影響局限於特定地點,且可藉減緩措施降低或免除衝擊。
- C級,屬低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社會和環境影響輕微或無影響。若位處工業區之案件,得逕屬C級風險等級。依本行徵授信規定辦理。
112年辦理企業授信案件總件數共計28,844件,其中客戶曾涉及ESG風險且有條件通過案件共84件,客戶曾涉及ESG風險且未核准案件共93件。
單位:件數
涉及ESG面向 \ 審查結果 | 有條件通過 (包含核減金額之條件) |
未核准 (含緩議、自行撤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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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及ESG風險 | 因ESG風險而致有條件通過 | 曾涉及ESG風險 | 因ESG風險而致未核准 | |
E(環境面) | 22 | 0 | 17 | 0 |
S(社會面) | 32 | 0 | 40 | 0 |
G(治理面) | 5 | 0 | 6 | 0 |
兩個面向以上 | 25 | 0 | 30 | 0 |
合計 | 84 | 0 | 93 | 0 |
註:
- 曾違反ESG面向非為案件核准與否之絕對因素。
- ESG面向:
- Environmental環境保護面向:遭環保裁罰、發布負面消息、涉訟等情事。
- Social社會責任面向: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未提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撥等情事。
- Governance公司治理面向:違反主管機關之法令及行政命令等情事。
- 為響應全球減碳趨勢、支持環保與綠色產業,截至112年度本行投資永續債券金額餘額達新臺幣140.5億元,投資金額及比重逐年成長,並設定113年目標為投資永續債券餘額佔債券總投資部位5%。
- 本行依據「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業於112年9月27日發行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可持續發展債),發行期間2年,發行總額新臺幣10億元整,所募集資金全數用於可持續發展投資計畫之放款,新增發行金額占112年度金融債券發行金額比率11.11%,總計發行餘額占金融債券發行餘額比率為1.59%。
- 本行於112年11月14日函頒訂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明定針對已建立投資部位之企業,應至少每年辦理ESG風險評估乙次,爰以112年底部位為基準,執行情形如下:
- 符合本行所認定之永續發展企業標準合計共160家。
- 依「投資ESG風險評估表」辦理12項檢視項目,共評估23家,ESG風險程度評估結果均為「低」其中:
- 均未發生所列檢視項目者:14家
- 發生1~2項檢視項目者:9家,並按季追蹤其改善情形。
- 減碳策略:
- 本行無非常規油氣相關產業投資。(企業1%以上產量來自頁岩油為認定門檻)
- 本行無開採煤礦相關企業之投資,並禁止投資從事燃煤發電營收超過50%之企業或經濟活動。
- 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 盤點被投資公司是否為適用該指引之產業及經濟活動,並針對未符合者進行議合,以鼓勵被投資公司規劃減碳轉型或改善計畫。
- 本行盤點112年底投資部位,共有12家被投資公司適用該指引,其中11家符合永續經濟活動,1家雖尚未符合惟已訂有改善計畫,後續將追蹤其改善情況並進行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