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金融
臺灣企銀肩負中小企業融資與輔導,以穩固臺灣中小企業根基,因應經濟環境變動的衝擊。臺灣企銀提供放款、透支、貼現、保證、承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服務,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政府政策。針對企業需求,本行提供多元化專案輔導貸款,同時落實執行企業社會責任。除了將申貸企業環保責任履行納入授信評估考量因素外,本行亦推出多項節能環保相關貸款,以低利貸款推廣民營事業使用再生能源、節約能源、污染防治等設備。
臺灣企銀長期深耕永續,訂定責任授信及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排除承作非法或爭議性產業,將ESG風險評估融入企業投融資評估決策,另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之浪潮,並強化氣候變遷風險的韌性暨發揮對產業永續發展之影響力,董事會通過不再新增承作「開採煤礦相關企業投融資」、「興建燃煤電廠專案融資及投資」、「非常規油氣專案融資及投資」之承諾(資金用途屬減碳轉型除外),從上而下建立全行淨零轉型的氣候使命,以期成為國家「2050淨零排放」之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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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類別 |
不再新增承作金融業務 |
去碳化認定標準/門檻 |
起始 年度 |
全面展開議合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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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汰除部位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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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相關產業 |
投資開採煤礦相關企業 |
煤礦開採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15% |
2024 |
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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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煤炭基礎建設相關企業 |
涉及運輸煤炭之鐵路線、火車、船舶、煤炭碼頭、接收站、管線及煤炭加工廠等相關業務之營收比重逾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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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燃煤發電相關企業 |
燃煤發電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45%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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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規油氣 相關產業* |
投資非常規油氣相關企業 |
非常規油氣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15% |
*非常規油氣包含油砂、頁岩油氣、極地油氣、由非常規化石燃料提煉之液態天然氣、深海油氣等之開採、加工、擴張計劃,以及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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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類別 |
不再新增承作金融業務 |
去碳化認定標準/門檻 |
起始 年度 |
全面展開議合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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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汰除部位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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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相關產業 |
開採煤礦相關企業融資*2 |
煤礦開採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45% |
2024 |
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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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基礎建設相關企業融資*2 |
涉及運輸煤炭之鐵路線、火車、船舶、煤炭碼頭、接收站、管線及煤炭加工廠等相關業務之營收比重逾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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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燃煤電廠專案融資 |
1.燃煤發電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45% 2.燃煤發電量佔總發電量比重逾45%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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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規油氣 相關產業*1 |
非常規油氣專案融資 |
非常規油氣相關業務營收比重逾45% |
*1非常規油氣包含油砂、頁岩油氣、極地油氣、由非常規化石燃料提煉之液態天然氣、深海油氣等之開採、加工、擴張計劃,以及基礎設施。
*2企業融資包含專案融資。
減碳已成為企業不可迴避的重要議題,臺灣企銀將持續強化氣候變遷治理能力及響應國際淨零議題,並簽署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建立集團投融資對象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機制,逐步將氣候風險管理融入業務流程,期許成為淨零排放推手,採取具體減碳行動,透過與投融資對象議合,協助企業永續轉型。
邁向2050淨零排放,臺灣企銀持續致力於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協助企業轉型並提升對轉型之認知與共識,同時攜手員工、客戶及供應商,共同朝永續願景努力。
本行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相關議題納入投資交易決策過程,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依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之指導方針,並依本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訂定「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本行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相關新聞、財務表現、環境保護作為、社會責任、勞工權益及公司治理等議題,透過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與被投資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等經營階層對話及互動等方式,發揮機構投資人的影響力。
為落實責任投資,先排除禁止投資之產業、企業或經濟活動,並依據風險評估流程將ESG面向納入投資分析及決策制定過程,對於依「投資ESG風險評估表」鑑別為ESG高風險之投資對象採行管控、降低或預防之因應對策。
(註)屬本行認定之永續發展企業標準,得優先以較簡便流程辦理投資,舉例如下(依不同資產型態):
1.股權投資部分,入選DJSI指數、臺灣企業永續獎,或證交所ESG評鑑達本行所訂標準者...等。
2.固定收益債券部分,入選臺灣企業永續獎,或MSCI ESG評比、Bloomberg ESG Score、Bloomber ESG Disclosure Score達本行所訂標準者...等。
臺灣企銀為落實永續金融發展,引領企業重視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除了遵循授信5P原則,以一般徵授信流程辦理授信業務外,臺灣企銀導入責任授信,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以下簡稱ESG)相關正反面議題共計有21個項目因子,納入包含專案融資在內之企業授信決策過程中,授信案件受理時,應填製「授信ESG風險程度評估表」,藉由認識客戶(KYC)及盡職調查(CDD),確認授信戶是否符合本行禁止承作產業、不再新增承作融資(如燃煤、非常規油企等)、高敏感性產業、高汙染/耗能產業及ESG實體風險等級,依照不同等級給予妥適的授信條件並追蹤進行議合,並了解其資金用途是否與綠色金融有關。盼能鼓勵及引導客戶強化ESG,並了解氣候變遷對其所帶來的營運風險,力求落實環境保護與社會關懷,建立更全面及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
臺灣企銀為協助企業邁向淨零及永續發展目標,針對規劃並制定轉型計畫之企業,於申請轉型授信時,得依據「轉型授信審查參考指南」辦理。於貸前審查階段,應落實「轉型授信審查流程」進行整體評估,並填具「轉型授信貸前檢核表」,以審慎檢視其轉型計畫之合理性與可行性。於貸後管理階段,應於年度覆審時進行定期追蹤,並填具「轉型授信貸後管理檢核表」;倘檢視結果發現不符事項,應請授信戶補充說明原因,並評估調整其轉型計畫,以落實動態風險控管。
另為擴大永續金融之影響力,臺灣企銀亦積極鼓勵授信戶填寫「企業ESG資訊及永續經濟活動自評問卷」並納入徵授信流程。依據自評結果,倘屬「轉型中」或「不符合」者,本行將鼓勵企業制定轉型計畫(包含但不限於因應氣候變遷相關計畫與具體行動);倘屬「不適用」者,則鼓勵企業擬訂因應氣候變遷之基礎計畫與具體作為。本行期能藉由引導與溝通取代傳統的准駁思維,透過扎實的貸前評估、貸後管理及ESG自評機制,兼顧金融風控與責任授信,陪伴企業建立低碳轉型之核心韌性,共同落實淨零減碳之永續願景。- 禁止承作產業、企業或經濟活動:政府法令明文規定禁止或有害環境永續、危害人體健康及社會安全之產業或經濟活動,例如:菸草製造營收超過50%之企業。
- 高敏感性產業:從事礦業、土石開採、野生動物皮革及毛皮整治、皮草買賣等營業活動或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仍未改善者。
- 高汙染/耗能產業:臺灣企銀將石化業、塑(橡)膠及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紡織服務業、運輸及倉儲業,以及木竹紙製品與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等產業定義為「高汙染/耗能產業」。
- 高實體風險企業:進行ESG風險程度評估,三面向(環境、社會及治理)合計共11項負面資訊檢核(註),符合6項以上,為高風險。
- 授信管理措施:當授信戶是屬高敏感性產業,或高實體風險企業,原屬於營業單位經理權限之授信案,改由區營運處審查;當授信戶是屬高汙染耗能產業且逾本行「高汙染/耗能產業」限額時,依本行授信信用風險限額控管作業程序進行例外管理。
- 議合:透過多元方式與授信戶溝通互動,引導授信戶對於ESG風險、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相關議題重視,並且推廣ESG綠能永續專案貸款,提升客戶與本行之契機;如發現授信戶涉及ESG相關負面影響之情事,建議或引導企業改善並落實ESG精神,其履行情形作為後續授信時之參酌。
註:10項正面資訊及11項負面資訊檢核包含:(最近三年曾發生)
環境保護Environmental
| 正面資訊 | 負面資訊 | 補充說明 | |
| 1 | 採購節能/減碳設備 | 因環境因素遭發布負面消息 | |
| 2 | 進行節能控管措施 |
因環境因素遭主管機關處分 |
★若有遭裁罰金額大於新臺幣500萬元(含)、停工/停業/勒令歇業者,ESG風險程度即列為高風險 |
| 3 | 原物料/廢棄資源循環利用 |
因環境因素涉司法訴訟 | |
| 4 | 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 |
社會責任Social
| 正面資訊 | 負面資訊 | 補充說明 | |
| 1 | 重視勞動權益並保障性別平等 |
違反社會公益遭發布負面消息 | |
| 2 | 建立良好勞資溝通管道及公開透明之薪酬福利制度 |
勞工退休準備金逾期繳納、欠繳或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事 | |
| 3 | 參與社會公益相關活動 |
違反勞動法令情事 | ★非法雇用童工,ESG風險程度即列為高風險 |
| 4 | 重大職災、利害關係人抗爭、罷工等情事 |
公司治理Governance
| 正面資訊 | 負面資訊 | 補充說明 | |
| 1 | 編製永續報告書 | 違反公平交易法遭裁罰情事 | |
| 2 | 企業通過ISO系列認證 | 涉非法政治獻金、洗錢等事件 | |
| 3 | 企業曾獲ESG獎項 | 遭主管機關懲處致停工停業 | |
| 4 | 非因環境因素涉司法訴訟 | ★發生內部控制舞弊、掏空資產情事,ESG風險程度即列為高風險 |
為落實永續金融發展,引領企業重視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並強化本行因應環境、社會及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風險之管理,本行已於2022年9月16日簽署加入赤道原則公司(Equator Principles Ltd.),並依循赤道原則公司所頒布之赤道原則4(EP 4),建立授信案件徵審流程,訂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赤道原則授信作業要點」。本行赤道原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授信案件受理時,應填製「赤道原則適用性檢核表」,並透過營業單位經理檢核,以確認是否適用赤道原則規範,並召集相關部處副主管召開「環境社會風險小組」會議,進行環境社會風險等級評估,且根據赤道原則4.0,於環境社會風險評估表中將生物多樣性列為專案融資評估之必要項目,2025年度適用赤道原則件數為2件,核貸金額為新臺幣85.44億元。身為臺灣唯一中小企業專業銀行,臺灣企銀積極輔導國內企業與國際倡議接軌,除辦理「綠能永續專案貸款」、「機器設備升級貸款」及「低碳永續家園專案貸款信用保證」等專案,協助企業減緩及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的能力,並推出「ESG永續發展貸款優惠措施」,支持主動落實ESG的企業,提供貸款優惠利率,亦積極參與永續指數連結貸款之聯合授信案,將資金投入綠色產業,引導企業重視永續議題,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簽署赤道原則,是臺灣企銀的重要里程碑,臺灣企銀將繼續發揮金融影響力,運用金融專業服務帶領中小企業夥伴及整體產業進行低碳轉型,提升產業韌性,為社會帶來永續轉型的正面價值。
為使各單位熟悉赤道原則相關機制與新增表單,臺灣企銀於2022年起委請外部顧問針對環境社會風險小組及各營業單位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並提供教育訓練教材,深化同仁對於環境社會風險的認知,以全面落實赤道原則政策執行,每年提交赤道原則年度報告於赤道原則網站。另依赤道原則簽署原則,所有簽署機構,必須實施獨立審查,並在每三年的赤道原則年度報告中提交獨立審查摘要,臺灣企銀每年藉由董事會稽核處(非屬環境社會風險小組成員)進行查核,2025年度查核未有缺失,臺灣企銀將於2027年6月30日前第一次提交每年查核情形至2026赤道原則年度報告中。
赤道原則公司網站:https://equator-principles.com/
赤道原則專案融資案件徵授信流程
針對A、B類案件,本行會與客戶議定,由獨立第三方顧問針對客戶出具環境與社會管理與評估文件出具意見, 確保符合赤道原則之管控框架。
風險等級:
- A級,屬高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有潛在重大不利或涉及多樣的、不可逆的或前所未有的影響。
- B級,屬中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環境和社會可能造成不利的程度有限,影響局限於特定地點,且可藉減緩措施降低或免除衝擊。
- C級,屬低風險等級,即經評估後顯示專案對社會和環境影響輕微或無影響。若位處工業區之案件,得逕屬C級風險等級。依本行徵授信規定辦理。
赤道原則案件概況 (報告期間:西元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專案融資財務顧問服務:提供專案公司(SPV)財務顧問、融資諮詢服務(未貸放資金)
| 總案件數 | 0 |
|---|---|
|
產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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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 | 0 |
| 基礎建設 | 0 |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 能源電力 | 0 |
| 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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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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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洲 | 0 |
| 歐洲、中東地區與非洲 | 0 |
| 亞太地區 | 0 |
專案融資:專案公司(SPV)
| 總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
| 2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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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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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 | 0 | 0 | 0 |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 能源電力 | 2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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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別 |
|||
| 美洲 | 0 | 0 | 0 |
| 歐洲、中東地區與非洲 | 0 | 0 | 0 |
| 亞太地區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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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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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 非EP指定國家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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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第三方機構審查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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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 | 2 | 0 | - |
| 不適用 | 0 | 0 | - |
註:上述資料為報告期間完成首次動撥之「專案融資」案件數量。
「專案融資」案例簡述如下表:
| 案例 | 專案名稱 | 環境社會審查 | 產業別 | 資金用途123 | 風險等級 |
|---|---|---|---|---|---|
| 融資架構 | 核貸金額(新臺幣) |
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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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 | 有 | 電力供應業 | 支應「離岸風電計畫」之開發、興建及營運等資金支出 | A |
| 聯貸案 | 38.46 億元 | 臺灣 (非EP指定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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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B | 有 | 電力供應業 | 支應「離岸風電計畫」之開發、興建、商轉、股權、營運、維護及保係存等資金支出 | A |
| 聯貸案 | 46.98 億元 | 臺灣 (非EP指定國家 ) |
用於專案之一般貸款:非專案公司(非SPV)
| 總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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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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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 | 0 | 0 | 0 |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 能源電力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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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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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洲 | 0 | 0 | 0 |
| 歐洲、中東地區與非洲 | 0 | 0 | 0 |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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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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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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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第三方機構審查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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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 | 0 | 0 | - |
| 不適用 | 0 | 0 | - |
註:上述資料為報告期間完成首次動撥之「用於專案之一般貸款」案件數量。
專案相關再融資或併購融資:專案融資
| 總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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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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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 | 0 | 0 | 0 |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 能源電力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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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別 |
|||
| 美洲 | 0 | 0 | 0 |
| 歐洲、中東地區與非洲 | 0 | 0 | 0 |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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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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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註:上述資料為報告期間完成首次動撥之「專案相關再融資或併購融資:專案融資」案件數量。
專案相關再融資或併購融資:用於專案之一般貸款
| 總案件數 | A級 | B級 | C級 |
|---|---|---|---|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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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
| 採礦 | 0 | 0 | 0 |
| 基礎建設 | 0 | 0 | 0 |
| 石油與天然氣 | 0 | 0 | 0 |
| 能源電力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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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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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洲 | 0 | 0 | 0 |
| 歐洲、中東地區與非洲 | 0 | 0 | 0 |
| 亞太地區 | 0 | 0 | 0 |
|
國家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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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 非EP指定國家 | 0 | 0 | 0 |
註:上述資料為報告期間完成首次動撥之「專案相關再融資或併購融資:用於專案之一般貸款」案件數量。
本行執行責任授信作業要點,將ESG風險評估因子融入授信流程中,2025年辦理企業授信新承作案件數量共計20,965件,執行授信ESG風險評估表之覆蓋率為100%,拒貸件數為12件(拒貸率為0.06%)、依授信5P原則辦理降減送審金額之案件數為134件,其中涉及違反ESG面向之案件數為75件,以授信管理措施(例外管理)承作之案件數為3件,統計情形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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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授信「評估」新承作案件 |
執行授信ESG風險評估表覆蓋率 | 拒貸件數 | 降減送審 金額件數 |
降減件數 環境面向(E) |
降減件數 社會面向(S) |
降減件數 治理面向(G) |
|
|---|---|---|---|---|---|---|---|
| 拒貸率 | |||||||
| 20,965件 |
100% |
12件 |
134件 |
22件 | 34件 | 19件 | |
| 0.06% | |||||||
以例外管理方式承作案件數共計3件,如下表:
| 類型 | 件數 | 核貸金額 (新臺幣) |
|---|---|---|
| 因環境污染遭受裁罰達500萬元以上 | 2件 | 28.74億元 |
| 高敏感性產業(砂石開採業者) | 1件 | 0.10億元 |
| 合計 | 3件 | 28.84億元 |
議合:本行與授信戶共同重視ESG風險議題,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462家企業之議合,授信戶若有涉及ESG相關負面影響之情事,以建議或引導企業改善及落實ESG精神,其履行情形作為後續授信時之參酌。
- 為響應全球減碳趨勢、支持環保與綠色產業,截至114年度本行投資永續相關債券金額餘額達新臺幣203.46億元,投資金額及比重逐年成長,並設定114年目標為投資永續債券餘額佔債券總投資部位6%。
- 本行114年依據「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新增發行之債券為新臺幣10億元;截至114年底,本行依據「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發行之債券餘額為新臺幣10億元,佔本行金融債券發行餘額比率為1.58%。
- 本行於112年11月14日函頒訂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責任投資作業要點」,明定針對已建立投資部位之企業,應至少每年辦理ESG風險評估乙次,爰以114年底部位為基準,執行情形如下:
- 符合本行所認定之永續發展企業標準合計共149家。
- 依「投資ESG風險評估表」辦理12項檢視項目,共評估19家,ESG風險程度評估結果如下:
- 均未發生所列檢視項目者:14家
- 發生1~2項檢視項目(低風險)者:5家,並按季追蹤其改善情形。
- 減碳策略:截至114年底,本行無煤炭及非常規油氣相關企業之投資。
- 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第二版):
- 盤點被投資公司是否為適用該指引之產業及經濟活動,並針對未符合者進行議合,以鼓勵被投資公司規劃減碳轉型或改善計畫。
- 本行盤點114年底投資部位:
- 適用「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第二版)之部位佔總投資成本27.36%,其中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者之成本比重為13.95%。
- 適用「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第二版)之被投資事業共有31家,其中有17家符合永續經濟活動。
- 本行114年底投資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認可之永續發展債券餘額為新臺幣124.17億元,佔全部債券投資比率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