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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現任本職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數位轉型委員會 學歷與經歷
董事長
劉佩真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
V
主任委員
V
主任委員
詳情
常務董事兼總經理
張志堅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
V
V
詳情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林欣吾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暨研究三所所長
V
V
召集人
V
V
詳情
獨立董事
劉錦龍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教授
V
召集人
V
V
V
詳情
獨立董事
莊永丞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V
V
V
詳情
獨立董事
張紹源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獨立董事
V
V
詳情
獨立董事
江彌修
國立政治大學金融學系教授
V
V
詳情
委員
詹文男
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暨院長
V
詳情
委員
陳嘉鐘
中菲電腦(股)公司獨立董事
V
詳情
審計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1年5月25 日

成員組成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並互推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或缺額時,本行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職權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本行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運作情形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集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集之。

本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本委員會所有成員。但有緊急情事者,不在此限。

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點閱本行年報或點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查詢。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0年8月22日

成員組成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三至五人,過半數成員應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本委員會之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目前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五位獨立董事組成。

職權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訂定業務人員之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本款所規範業務人員係指其酬金或績效考核來自銷售各種金融商品、服務之人員。
運作情形

本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會議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參閱本行年報或點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查詢。

永續發展委員會

(原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7年11月14日

成員組成

本委員會目前設置委員5名,除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為當然委員外,餘3 位委員由本行獨立董事擔任。

職權

本委員會之職權應包含下列事項:

  • 永續發展中長期策略暨年度目標之審定。
  • 永續發展執行方案之審定。
  • 永續發展中長期策略、年度目標及執行方案之追蹤與實施成效之檢討。
  • 永續報告書製作標準之審定。
  • 其他與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審定。

本委員會決議或討論通過之事項應移由本行相關單位或小組成員辦理。

本委員會每年應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年度執行成果。

運作情形

本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彈性調整之,但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

數位轉型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9年12月16日

成員組成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三至六人,除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為當然委員外,餘由董事長指定後派任。

前項委員任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並由董事會於必要時得隨時改派。

職權

本委員會之職權,為審議數位科技應用於本行營運流程、業務創新與研發、組織管理及跨業合作等事項,以提升本行營運績效與擴大營業規模。

本委員會決議通過之事項,應提請董事會審議。

運作情形

本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彈性調整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 獨立董事每年至少一次與內部稽核主管(含稽核人員)座談會, 就本行各單位及子公司之內部稽核檢查意見等議題進行溝通及作成紀錄;若遇重大偶發異常事項得隨時召集會議。
  • 獨立董事每年至少二次與會計師單獨座談,就本行之財務報告查核狀況或其他會計議題進行溝通;若遇重大偶發異常事項得隨時召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