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現任本職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數位轉型委員會 | 學歷與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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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劉佩真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 |
V
主任委員 |
V
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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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董事兼總經理 |
張志堅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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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
林欣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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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暨研究三所所長 |
V |
V
召集人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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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劉錦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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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教授 |
V
召集人 |
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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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莊永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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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
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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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張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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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獨立董事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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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江彌修 |
國立政治大學金融學系教授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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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詹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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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暨院長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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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陳嘉鐘
|
中菲電腦(股)公司獨立董事
|
V |
審計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1年5月25 日
成員組成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並互推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或缺額時,本行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職權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本行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0年8月22日
成員組成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三至五人,過半數成員應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本委員會之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目前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五位獨立董事組成。
職權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訂定業務人員之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本款所規範業務人員係指其酬金或績效考核來自銷售各種金融商品、服務之人員。
永續發展委員會
(原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成立日期
107年11月14日
成員組成
本委員會目前設置委員5名,除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為當然委員外,餘3 位委員由本行獨立董事擔任。
職權
本委員會之職權應包含下列事項:
- 永續發展中長期策略暨年度目標之審定。
- 永續發展執行方案之審定。
- 永續發展中長期策略、年度目標及執行方案之追蹤與實施成效之檢討。
- 永續報告書製作標準之審定。
- 其他與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審定。
本委員會決議或討論通過之事項應移由本行相關單位或小組成員辦理。
本委員會每年應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年度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