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歧視與騷擾政策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禁止歧視與騷擾政策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轄下各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建立友善和諧的工作及服務環境,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及騷擾,恪遵相關法律並採取零容忍原則,以確保員工於工作及服務環境中均能受到應有的尊重、合理與平等的對待,免遭受歧視或騷擾,特訂定本政策以為遵循。本政策適用範圍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轄下各子公司全球營運據點,包含但不限於正職、約聘之第三方工作者,並期許併購及合資企業、供應商及其他商業合作夥伴恪遵本政策。
禁止歧視行為
本公司致力於營造一個多元、開放、平等之友善職場環境,嚴禁包含但不限於國籍、種族、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宗教信仰、政治傾向、語言、籍貫、出生地、容貌、膚色、五官、身心障礙、疾病史、懷孕、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等為由,於員工招募、升遷及給予待遇時而為差別待遇或不平等之對待。本公司對於任何形式之歧視行為採零容忍態度。
禁止騷擾行為
本公司承諾提供免受騷擾的職場環境,禁止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形式之騷擾行為(指對他人施以不受歡迎之行為,而使他人感到困擾、畏懼或被冒犯,甚至營造不利之工作環境):
- 性騷擾行為: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 跟蹤騷擾:指於工作場所或利用工作機會,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其他騷擾:如對他人施以身體、暴力、心理、言語等騷擾行為。
宣導及教育訓練
本公司應利用內部會議、電子郵件、電子布告等傳遞訊息方式,不定期向全體員工傳達及宣導本政策規定,或舉辦相關教育訓練,內容包含歧視及騷擾行為之概念、舉報管道、防治措施及應對方法,並說明舉報處理機制。
舉報及處理
本公司員工於工作場所發現或遭遇歧視或騷擾事件,得依下列舉報管道提出書面或言詞舉報:
- 各服務單位。
- 舉報專線電話:02-25508628。
- 舉報專用傳真:02-25591130。
- 舉報電子信箱: h13s@mail.tbb.com.tw。 本公司受理舉報後,由人力資源處依內部相關程序進行深入檢視及調查。舉報人提出具體事實內容、相關資訊及文件進行舉報,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辦理歧視或騷擾事件相關人員或受委託調查之第三方,應就舉報人及協助調查者之個人資料與隱私及事件內容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保護措施,嚴格禁止任何報復行為或不公平的對待。
糾正與補救措施
本公司透過教育訓練或其他管道不定期向全體員工宣導歧視及騷擾防範的概念,若歧視或騷擾行為經查證屬實,除應採取適當措施糾正違規情況外,本公司得按情節輕重依工作規則、獎懲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等,對加害者予以懲處(如警告、降級、減俸、免職等);若經查證屬誣告者,本公司得按情節輕重對舉報者予以懲處。
若事件雙方當事人有輔導、醫療或法律協助等需要者,本公司得主動轉介或提供專業輔導、醫療機構或法律協助。
若事件雙方當事人有輔導、醫療或法律協助等需要者,本公司得主動轉介或提供專業輔導、醫療機構或法律協助。
資訊公開
本公司定期於企業永續報告書及其他管道公開揭露歧視與騷擾舉報成立之案件數量及糾正措施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