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臺企銀行動銀行App
下載
首頁 企業金融 企業融資
政策性貸款
0403震災服務專區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 (限中小企業戶)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 (限中小企業戶)

合於行政院規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或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貸款簡介
適用範圍
因遭受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之災害,急需資金從事復舊,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本行調查屬實者。
貸款額度
依申貸企業受災復工營業計畫之實際需要在8成範圍內核貸。
貸款用途
  • 資本性支出:
    • 廠房、營業場所(均得含土地):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5年,寬限期最長3年。
    • 機器、設備:貸款期限不得超過7年,寬限期最長2年。
  • 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寬限期最長2年。
利率
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計息。
擔保條件
必要時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免收取保證手續費)。
申貸期限
企業於遭受災害之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本行並未與代辦業者合作
想了解更多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嗎?
歡迎至臨近分行辦理,將由專員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