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基金-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
2025/08/29~2025/12/31
專案內容
- 專案名稱:信用保證基金-協助企業取得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專案
- 專案期間:即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 專案對象: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者:
-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
- .限由同一家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外銷貸款,並依信保基金外銷相關貸款規定送保者。
-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
- 專案內容:
- 保證額度:同一企業保證融資(名目本金避險額度)總額度最高新臺幣 6,000 萬元,且不受信保基金「企業保證融資總額度之上限」限制。
- 保證成數:十成。
- 保證手續費(年費率):原0.25%,免向中小企業計收,由經濟部專款支應。
- 手續費/系統作業費:免收。
- 信用保證說明:
- 用途:用於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 信用保證:中小企業於本行承作預售遠期外匯之履約風險,即該企業因故無法取得相對應之出口外匯款項,致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到期之日無法以約定匯率辦理結匯或交割,本行所產生之匯率差價損失。
- 用途:用於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 停止辦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停止受理申請:
- 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限以間接保證案件送保,並以傳送信保基金之日認定。
- 核准信用保證避險總金額以新臺幣300億元為限。惟逾期保證餘額加計先行交付備償款項餘額達1.75 億元時,本項業務即停止辦理。
- 本行加碼優惠:遠期匯率依牌告優惠0.03(三分)
- 其他事項:移送本專案信用保證之案件,於信保基金保證期間,本行不得因匯率波動而追補保證金。若因展延重新訂約,則匯率依新約計價。在其對應之外銷貸款憑貸文件仍為有效下,於信保基金保證期間,本行不得自行平倉。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本行基準利率(月調利率)+加碼利率(3%~15%),上限為15% (基準日為110年9月29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NT$150+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2.5%,其他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