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簡介
適用對象
貸款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應為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信用狀況正常,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及償還能力者。
- 為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公立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惟不含軍職、警察、約聘僱及試用人員。
貸款額度
最高新臺幣100萬元。
貸款期限與還款方式
最長7年,借款人年齡加計貸款年限不逾65歲;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相關費用
每筆收取系統作業費7,000元。
- 本行保留核貸與否、金額、期限及調整授信利率之權利。
- 本行並未與代辦業者合作,如有貸款需求,請逕洽鄰近分行或客服專線。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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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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